欢迎来到江苏星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官网!
13142888887
发电机组常识
柴油发电机组的标准
发布:zjfdjz    浏览:2246次

国家信息产业部通信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布了《通信用柴油发电机组进网质量认证检测实施细则》,对柴油发电机组规定了24项性能指标要求。

(1)外观要求

①机组的界限尺寸、安装尺寸及连接尺寸均应符合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

②机组的焊接应牢固,焊缝应均匀,无焊穿、咬边、夹渣及气孔等缺陷,焊渣、焊药应清除干净;漆膜应均匀,无明显裂纹和脱落;镀层应光滑、无漏镀斑点、锈蚀等现象;机组紧固件应不松动。

③机组的电气安装应符合电路图。机组各导线连接处应有不易脱落的明显标志。

④机组应有良好的接地端子。

⑤机组标牌内容齐全。

(2)绝缘电阻和绝缘强度

①绝缘电阻:测量各独立电气回路对地及回路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M。

②绝缘强度:柴油发电机组各独立电气回路对地及回路间应能承受交流试验电压lmin,要求无击穿或闪络现象。回路电压<100V的,其试验电压为750V;回路电压≥100V的,其试验电压为1440V。

(3)相序要求机组控 制屏接线端子的相序从屏正面看应自左到右或自上到下排列。

(4)自动维持准备运行状态的要求机组应具有加热装置,保证其应急启动和快速加载时的全损耗系统用油温度、冷却介质温度不低于15C。   

(5)自动启动供电和自动停机的可靠性检查

①接自控或遥控的启动指令后,机组应能自动启动。

②机组自动启动第3次失败后,应能发出启动失败信号,设有备用机组时,程序启动系统应能自动地将启动指令传递给另一台备用机组。

③从自动启动指令发出至向负载供电的时间应不超过3min。

④机组自动启动成功后,首次加载量应不低于50%标定负载。

⑤接到自控或遥控的停机指令后,机组应能自动停机;对于与市电电网并用的备用机组,当电网恢复正常后,机组应能自动切换和自动停机,其停机方式和停机延迟时间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规定。

(6) 自动启动成功率 不小于99%。

(7)空载电压整定范围  不小于95%~105%额定电压。(8)自动补给功能机组应能自动向启动电池充电。

(9)自动保护功能机组应有缺相、短路(不大于250kW的机组)、过电流(大于250kW的机组)、转速和水温(缸温)过高、油压过低的保护装置。

(10)电压波形畸变率在空 载额定电压和频率下,线电压波形畸变率<5%。

(11)稳态电压调整率土3% (≤250kW);土2% (> 250kW)。

(12)瞬态电压调整率土20% (≤250kW);土15% ( 250kW)。

(13)电压稳定时间≤2s (≤250kW);≤1.5s (> 250kW)。

(14)电压波动率≤0. 8% (≤250kW); ≤0.5% (>250kW)。

(15)稳态频率调整率< 3%。

(16)瞬态频率调整率≤ 9%。

(17)频率稳定时间  ≤5s。

(18)频率波动率≤0.8% (≤250kW); ≤0.5% (> 250kW)。

(19)三相不对称负载下的线电压偏差机组在 25%的三相对称负载下,在任一相再加25%额定相功率的电阻性负载,机组应能正常工作,此线电压的最大或最小值与三相线电压的平均值之差应不超过三相线电压平均值的5%。

(20)噪声距机组 柴油机和发电机机体Im处的噪声声压平均值:≤250kW,≤102dB (A);> 250kW,≤108dB (A)。

(21)燃油消耗率机组额定功率在 120kW<P<600kW范围内,燃油消耗率260g/kW . h。(22)机油消耗率机组额定功率 P>40kW,全损耗系统用油(机油) 消耗率<3. og/kW .h.(23)在额定工况下的运行试验柴油发电机组在所规定的工作条件下(详见国家标准GB/T2820.7-2009《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脚力发电机组》第7部分:用于技术条件和设计说明中的技术说明中的4.1~4.19),机组能以额定工况正常连续运行12h(其中包括过载10%运行1h),且机组应无漏油、漏水和漏气现象。

(24)遥控、遥信和遥测性能
          1)智能型机组200kW 以上的柴油发电机组应为智能型,其监控内容和接口的具体安求如下。
          ①遥控:开/关机、紧急停车、切换主备用机组。
          ②遥信:工作状态(运行/停机)、工作方式(自动/手动)、主备用机组、过压、欠压、过流、频率/转速高、水温高(水冷式)、缸体温度高(风冷式)、皮带断裂(风冷式)、润滑油油温高(风冷式)、启动失败、过载、充电器故障。
          ③遥测:三相输出电压、三相输出电流、输出频率/转速、冷却介质温度或缸体温度(风冷式)、润滑油油压、润滑油油温(风冷式)、启动电池电压、输出功率。
          ④接口:应具有通信接口(RS-232和RS-485/422),并能提供出完整的通信协议。            2)非智能型机组  200kW及以下的非智能型机组无此项要求。


联系电话:13142888887

全国服务热线:4008018887​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