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发电机组修理按作业范围可分为柴油发电机组大修、总成大修、柴油发电机组小修和零件修理四类。
(1)柴油发电机组大修柴油发电机组在运行一定时数后,经过检测诊断和技术鉴定,多数总成已达到使用极限时,对机组进行的-次全面恢复性修理称为柴油发电机组大修。
(2) 总成大修 为了恢复机组某总成的技术状况,修理或更换总成任何零部件(包括基础件)的修理作业称为总成大修。
(3)柴油发电机组小修根据需要,修理或更换机组个别零部件的修理作业称为柴油发电机组小修。
(4)零件修理对因磨损、变形、损伤而不能继续使用的零件,利用适当的加工方法进行修理以恢复其使用性能的作业称为零件修理。零件修理应符合经济性原则。